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擦亮画院的招牌 王明明谈画院体制的改革

[日期:2008年05月07日] 来源:美术报  作者: [字体: ]


王明明

    从1956年最高国务会议决定在北京、上海两地设立画院,标志着正式建立新中国画院体制。在经历了60年的风雨后,如何在21世纪更好地改革、发展新中国的画院体制是社会所关注的问题。在4月24日,广东东莞市岭南画院召开的全国画院院长研讨会上,中国美协副主席、北京画院院长王明明,结合岭南画院改革的探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。王明明认为,在中国经济大发展的时期,画院等文化事业也遇到了大发展的机遇。去年北京和上海画院两院画展,对当代画院体制的改革作了研讨,事实上对画院如何发展的问题,我一直都在思考。我的体会是,全国各画院所处的地域、发展历史阶段都不同,但都应该尊重自己的传统,把历史积淀作为发展的根本。如北京画院50年了,有齐白石这样的一代宗师,这就是我们的资源和发展的根本,作为今天画院的主持人,要尽可能地把这一传统发扬光大。同样,岭南画院、美术馆建立在可园的一侧,就是对曾在此讲学的居廉、居巢等岭南派一代宗师的敬意,就是尊重历史并在当代予以发挥的行动。当代人要发挥自己的个性,但不要忘了一条,自己再大的本事,只有在前人的基础上去发挥,我们的起点才能高。这是我在主持画院这么多年工作中越来越体会到的,必须靠老祖宗层层的积淀,把老祖宗的历史资源充分发挥出来,这个时候社会才会尊重我们,否则就会变成孤家寡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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