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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色情艺术》艺术中色情到底是什么东西?

[日期:2008年10月24日] 来源:东方早报  作者:未知 [字体: ]
 


米莱的《游侠骑士》

    《牛津艺术史·色情艺术》    [英]艾利思·玛虹著    牛津大学出版社    2005年第一版

    牛津出版社打算用修正主义的(revisionist)态度重写艺术史,他们请来剑桥的女教授艾利思·玛虹(Alyce Mahon)撰写《牛津艺术史·色情艺术》分卷(Oxford History of Art: Eroticism & Art)。他们大约认为:身为女性,玛虹想必能给色情艺术——这个历来主要由男性生产、男性消费,也由男性来书写其历史的领域带来新气象。

    所以玛虹开宗明义,先要在导论里界定出什么是“色情”(eroticism)。从柏拉图到休谟、康德,从巴塔耶到福柯,从OED到Collins中的词条注释,到对其希腊语源的分析,玛虹列举古今种种对色情的定义,她自己则对此尚有不同看法。玛虹,神采长相颇有点像我们的才女翻译家黄昱宁。前不久,黄昱宁在本地文化软标《上海壹周》上刊文,辨析色情、情色和淫秽(pornography)的异同,玛虹在本书开头也做了同样的工作。

    界定色情艺术,开始是一项法律工作,事关判断某书某画要不要被禁止。为方便起见,十九世纪人拉来“pornography”这个词汇以利分级。这个词本来的用法是(根据1857年一本医学词典):在跟公共卫生事业相关的文件中那些有关妓女的描述。玛虹自己的定义相当直率,她说“pornography”就是那些以性交和手淫为唯一指向的东西。这说法不新鲜,公诉人Mervyn Griffith Jones在法庭上要求陪审团把《查泰来夫人的情人》判定为淫秽作品,别人问他有没有标准,他说有,标准就是他伸开双腿靠在椅背上,随意翻阅那本书,如果突然之间他的身体发生某种异动(erection),那这本书无疑就属于淫秽。我们听说,那以后各国海关官员检查邮包时,基本上就采取这种坐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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