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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色情艺术》艺术中色情到底是什么东西?

[日期:2008年10月24日] 来源:东方早报  作者:未知 [字体: ]
 

    女性主义理论家曾试图重新界定pornography和erotica,她们认为pornography中充满男性统治的幻想,要在erotica上搞搞新概念,Gloria Steinem在1977年的文章“Erotica vs. Pornography”里说:两者的区别就在于,一个是关上门的房间,一个是打开门的房间。她觉得用erotica也许能够帮忙打开那扇门。这无意间揭露一个真相,现代艺术家制造色情文本不过是出于一种策略,意在房门之外。

    玛虹引入另一个法语单词来描述色情艺术,她说,所有的色情艺术(erotic art)都事关jouissance,这是一个让拉康、克里斯蒂娃、罗兰·巴特等人着迷的词。在我的拉鲁斯词典上,这个词有三个解释,其一,这是个阴性名词,意思是“享乐”,其二是“性高潮”,其三涉及法律意义,指由所有权带来的愉悦。上述几位擅长对符号语言进行精神分析的大师对这个词多有发挥,我们不再复述,有兴趣把大脑搞晕的读者可以自行翻阅。玛虹在此利用这个含义复杂的单词,其策略是女性主义的。一方面利用这个阴性名词对色情艺术(传统的男性领地)加以入侵,另一方面,由其“完全占有”的法权含义,暗中宣布此等快乐应无虞于支付代价(without fear of the costs)、不涉权力分配规则。Jouissance这个词的绝妙之处,在其语音上的女性浪漫主义色彩,该词的法语发音近乎另一个短语—— j'ouis sens(我听到意义),阅读过金赛报告中女性有关性高潮体验的自述、或者看过几段女作家小说中性描写的读者,对这种短语会相当眼熟,当那极乐境界展现在她们眼前,她们想到的词句,不就是“意义”、“真相”、“新的世界”等等此类么?而且当然,闭上眼睛用耳朵听。

    不过这样一来,所有的前现代色情艺术都会有身份之忧,连提香的维纳斯都有危险。在提香和他的模特之间、在收藏者和这幅赤裸的女性胴体之间、在观众的“看”和女性身体的“被看”之间,的确是有“代价”和“权力关系”的。如果你是一位在“普拉多美术馆藏品展”上看到过她的本地观众,就会意识到这种权力关系,尽管她身处良辰美景之中,被音乐、崇拜者和黄金珠宝围绕,但在她的膝盖和脚踝之间,在小腿上有几道鲜艳的印痕,证实这的确是一具被禁锢在床榻织物之间的肉体,作画者、收藏者和观众可以任意在她的胴体上添加压痕和想象。

    按玛虹的想法,这些前现代作品当然不在她将要论述的“色情艺术”范围内,但她还不能把一件属于“修正”的学术任务,改变成以“颠覆”为主旨。格于情势,她的变通的(多少有些障眼的)办法是把它们归入短短的一节中,以“裸体修辞学”的名义,把那些“前色情作品”一网打尽。那些作品被抽象成一组“视觉修辞学”条目,普拉多美术馆应该有所庆幸,作为修辞学遗产,提香和戈雅总算被保存在这部色情艺术史著作中。

    “女性裸体不是艺术的一项主题,而是艺术的一种形式。”玛虹写出这行虽然很帅气但也很老套的话,作为正文第一节的开始句。本节文字因此的确缺乏新意,她稍稍列举几件古典作品,略加分析,像是急于想要离开这些她并不十分感兴趣的话题。她在一些地方塞入几个类似“他者”、“男性视角”之类的词,又匆匆进入下一个主题,显示出一个女性主义的色情艺术评价者的尴尬处境。相比布歇为路易十五的年轻情妇所画的那幅著名裸卧图,玛虹对爱尔兰当代艺术家法瑞尔(Micheal Farrell)戏仿作品更感兴趣,在法瑞尔的作品中,那位爱尔兰小情妇成为爱尔兰向不列颠卖淫的象征,布歇笔下的少女,屁股上本有加重色调,看似击打所致,这痕迹在法瑞尔这里,变得鲜艳而淫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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