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赌场附近演戏,借以招徕赌客,戏金由赌场摊主负责。据说,这风俗是由南洋传来的。抗战期间,澄海银砂乡,就经常演这一类戏。
罚戏
民间诉讼、纠纷,负方也有被罚而送戏以作赔礼
喜庆戏
旧社会达官贵人或豪富人家寿诞升迁、结婚、生子、得利、高中等喜庆,常聘戏班演戏以夸耀。此外,宗祠或神庙落成,也往往要演戏以示隆重庆祝。清末还有所谓“秀才戏”、“举人戏”,那是科场得中而借机敛财。
斗戏的风习
潮俗斗戏之风甚盛,村镇广场戏若是对台或多台演出,往往形成斗戏。斗戏就是一种较艺争胜,有时是聘戏的东家或豪富的观众故意悬红立锦标,以挑起戏班间的竞夺,一般以群众的评议、棚前观众多寡为标准。优胜者就可把一面绣有“潮剧之王”或“潮剧之冠”标旗拿去,标旗上的红包(奖金)也归其所有。因此,参加斗戏的戏班除尽量抛出拿手好戏和精采技艺外,还得想方设法搞出奇的点子。有时斗戏双方势均力敌,各不服输,虽天明日出也不愿停鼓,待至东家来作仲裁判定,方肯罢休。
抗战胜利后,潮剧班社虽所余不多,但斗戏之风仍存,到建国后才绝迹。
开台例戏——“搬仙”
旧时村镇演出,开场时都必须加演吉祥戏,俗称为“搬仙”(也有称作“扮仙”),或称“四出连”、“五福连”。“四出连”为《八仙庆春》、《跳加冠》、《仙姬送子》、《京城会》四个小出。由于这四出中寄寓了“功名财子寿”—— “五福”的象征意义,因而称为“五福连”。“五福连”也因这四出加“净棚”共五出而得名。“净棚”并非一个独立小出,它原是南戏“副末开场”的遗留形式,后来经演化而把报场词固定为一个套子:“高搭彩楼巧艳装,梨园子弟有千万,句句都是翰林造,唱出离合共悲欢——来者万古流传!”后来又把这个“副末”(由班里的“香公”担任,香公即二等老生,相当于副末)说成是“唐明皇”或“李世民”,并赋予“净棚”的作用。因此,就是在戏院里作营业性演出,开场照样必须来一个“净棚”。
“搬仙”的形式不知起于何时,但以前潮州和海陆丰的正字戏都有这一旧规。
“踮脚戏”
昔年村镇的戏剧演出,由于多属祭祀喜庆一类,故多在广场进行,自由观看,但由于都得站着踮着脚尖看戏,所以群众叫做“踮脚戏”。
凡祭神或祭祖的戏,戏台必须正对祀庙的殿堂。这类戏名义为“做给神看的”,事实是群众文娱生活的需要。
妇女们最喜好看戏,但又不敢与男人们一起拥挤,便必须结伴合群,由老年妇女押伴,有的在戏场周围摆着高凳,站在凳上看戏,有钱人家的公子小姐还特地搭小看台。
这种“踮脚戏”的历史很长,一直到现代,在农村还保留着这种演出形式,不过现在的乡村已有集体组织,已可有秩序地分配座位,席地而坐看戏。
丢彩
丢彩即喝彩,是潮剧观众的一种习俗。“竞以青蛙白镪掷歌台上,贫者辄取巾帻衣带便面香囊掷之,名曰丢彩。次日,则计其所值而赎之,伶人受值称谢,争以为荣。”这是乾隆《潮州府志·社会》所记载的现象。清代末期则“随棚恶少,三五成群,俗谓之交沙客;掷果抛衣,以博小旦一顾,谓之谢目箭。”(王定镐:《鳄渚摭谭》)喝彩捧场习俗,一直延续到建国后。